一、檢測鑒定試驗思路
根據委托鑒定目的及要求,對建筑物或結構實體進行鑒定作業。通過對建筑實體進行現場初步勘測調查和了解的資料全面綜合評判,擬定檢測試驗原則。依據適用標準、規范等進行檢測、試驗、計算、論證、綜合分析等過程。最終對所受委托的建筑物或結構實體的質量及安全性做出準確、公正、嚴謹、科學的鑒定。

二、檢測鑒定的程序
1.接受委托。
2.現場實地進行初步勘察、調查。
3.確定檢測鑒定項目及內容;各方簽訂委托協議。
4.組成鑒定小組,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擬定檢測鑒定方案和原則。
5.現場詳細檢測、調查、作業。
6.采樣、補充調查、綜合分析、試驗。
7.計算、論證、評定等級。
8.校驗、討論鑒定報告、初審。
9.終審、批準做出鑒定報告。

三、檢測鑒定工作的要點
1.接受委托
(1)建筑(構筑)物的概況。
(2)申請委托鑒定的事由。
(3)該工程的各責任主體。
(4)委托鑒定目的及要求。
(5)委托人(或單位)的名稱、聯系人、聯系方式等等。
(6)委托方提交的補充資料。
(7)對工程質量已經發生爭議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來委托。
(8)對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工程應由司法機關委托。
(9)在檢測資質項目的范圍內接受委托。
(10)約定委托項目、原則。
(11)其它原始信息資料。
(12)危房調查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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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初步調查
(1)現場勘察檢測時,檢測人員應與委托方和相關人員同在現場,這樣便于協調及配合現場檢測工作順利進行。
(2)現場檢測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,特別是一些因年久失修的建筑以及遭遇過嚴重災害的建筑,檢測時需更加小心謹慎,具體可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。
(3)事前擬定的檢測方案原則上不能改變,如果確因現場條件所限制而無法按原定檢測方案執行時,應在不違反規范、標準的原則下,經過當事各方面同意簽字確認后方能更改。
(4)在檢測工作的過程中,當問及引起建筑結構質量及安全問題的原因時,檢測人員要告知對方一切應以鑒定報告為準。
(5)鑒定報告是某一檢測鑒定機構的觀點和結論,它不是個人的見解,在沒有批準簽發之前都是有可能改變的。
3.檢測鑒定項目內涵
(1)明確檢測鑒定目標、要求。
(2)確定檢測項目與內容。
(3)選定檢測鑒定部位及范圍。
(4)明確委托各方的義務。
(5)約定檢測鑒定所需費用及支付方式。
(6)委托方應提供的必要作業條件。
(7)估算檢測鑒定工作所需工作時間表。
(8) 簽訂協議書。
4.詳細調查、檢測
(1)由淺入深。我們一般采取環繞建筑物外圍,現場觀察建筑物的整體使用狀況,關注建筑物面層出現開裂、變形、脫落等異常情況的部位;對建筑物內部進行檢測時就能做到由淺入深,由表及里。
(2)精心勘察。在進行裂縫檢測時,首先應記錄其開展態勢,其次剝開建筑的面層,測量出現在結構構件上的裂縫長度和寬度,真實反映出結構開裂的實際情況,通常情況下兩者之間是存在差異的。
(3)構件及材料的強度、施工缺陷。
(4)氣象條件及自然災害情況。
(5)現有建筑結構與設計文件是否吻合等。
5.綜合分析
(1)根據委托鑒定目的與項目內容選擇相適應的檢測規范、標準。
(2)準確定位所檢測工程的規范、標準、要求、可靠度。
(3)完善補充采樣、檢測調查工作程序。
(4)細致操作、認真判斷、準確分析、科學論證各方面的影響因素。
6.結論與建議
(1)選擇相對應的檢測標準、規范對建筑物的結構及質量安全進行有效評定。
(2)科學剖析影響建筑結構質量及安全性能的因素。
(3)對影響因素提出整改建議和處理措施。
(4)對已經造成的經濟損失與賠償交由相關部門來處理。
(5)編制鑒定報告。
(6)鑒定的結論應與國家的行政法規相吻合。
(7)鑒定報告答疑。
(8)準確、公正、嚴肅、科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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